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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8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对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走上新的人生征程表示热烈的祝贺!

相信你们不会忘记,在母校度过的这段美好的时光。你们在这里激扬青春,励志成才,留下了太多难忘而温馨的记忆。同时也相信你们不曾忘记,当经济拮据、无力缴纳学费时,有一项政策温暖了大家的心,是助学贷款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使你们得以安心学习,书写多姿多彩的人生新画卷。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信用贷款,是国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爱与支持。当初你们凭借自己的信用,在学校的帮助下申请到了这笔贷款,这是你们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在你们申办贷款的过程中,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同学们以诚信为担保申请贷款表示出极大的信任。

下面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并非无息贷款

很多同学觉得在校读书期间,所申请的助学贷款自己没有偿还过利息,便误认为助学贷款是无息贷款。其实不然,助学贷款从发放后的第一天就开始计息了,目前助学贷款执行的年利率为6.55%,此后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进行调整。同学们之所以在校期间不用自付利息,是因为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应付利息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额为你们贴息,就是替你们支付了(所以叫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学生从本人毕业时开始自付利息。

二、提前还款手续

提前还款需要在每年1月—10月的任意一天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查看具体还款时间和应还金额,于还款当月的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学生助学贷款“支付宝”专用账户即可完成还款,21日至月底可查询还款结果(详见附件)。

三、对在校期间未能提前还款同学温馨提示

自贷款同学毕业开始,每年12月20日为当年结息日(贷款还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在结息日之前的10天内贷款毕业生应主动支付当年贷款利息,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将利息充值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12月20日“支付宝”系统进行统一划扣。

每年11月20日之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人自付利息金额。请同学们按时还本付息,现在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建立,只要你有贷款记录,你的个人信息就会自动进入征信系统,并且全国联网,如有一次利息或者本金违约行为,就会在征信系统产生不良记录,将给同学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四、未按合同履行还款的违约责任说明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3.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将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各位同学,诚信度犹如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讲诚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尤其在现今的信息咨询发达的时代,你们的诚信度不管在哪家银行,均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查询。所以,良好的诚信记录可以为你以后的人生助跑,不好的诚信记录则会对你产生深远的影响,小到信用卡的申请,大到贷款买房创业等。信用乃立身之本,守住信用,就是守住人品,守住人格。一个电话、一封信,都将为你的诚信天平上添加个重要的砝码,对于还款事宜,希望同学们能高度重视,主动与银行、学校联系。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合同,自觉履行一名借款人的义务,按时还款付息。我们相信所有同学一定能够履行诺言,做诚实守信的模范。所以请各位同学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

最后,祝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如有问题请联系:

永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学府路002号A113室

邮编:476600联系人:洪军

电话:0370-5176506

传真:0370-5175668

永城职业学院贷款咨询群:216888194邮箱:290157986@qq.com

永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日

附件:还款方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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