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位置: 本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致2020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20-06-15   点击数: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现将今年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助学贷款并非无息贷款

很多同学觉得在校读书期间,所申请的助学贷款自己没有偿还过利息,便误认为助学贷款是无息贷款。其实不然,助学贷款从发放后的第一天就开始计息了,目前助学贷款执行的年利率为为国家规定的利率,此后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进行调整。同学们之所以在校期间不用自付利息,是因为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应付利息由我省财政部门全额为你们贴息,就是替你们支付了(所以叫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学生从本人毕业时开始自付利息。

二、提前还款手续

提前还款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20日(每年11月、12月为银行结算月,不能还款)开发银行统一扣划还款(在此期间要保证还款账户余额充足)。其中当月15日前提高的还款申请,当月20日扣款;当月16日后提交的还款申请,次月扣款。如果学生还款失败,则需重新提交还款申请(详见附件)。

三、对在校期间未能提前还款同学温馨提示

在校期间没有申请提前还款的同学开始自付利息的时间是2017年7月1日。自贷款同学毕业开始,每年12月20日为当年结息日,在结息日之前的10天内贷款毕业生应主动支付当年贷款利息,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将利息充值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12月20日“支付宝”系统进行统一划扣。

每年11月20日之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人自付利息金额。请同学们按时还本付息,现在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建立,只要你有贷款记录,你的个人信息就会自动进入征信系统,并且全国联网,如有一次利息或者本金违约行为,就会在征信系统产生不良记录,将给同学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同学们,让我们做诚信的主人,对自己诚信,对他人诚信,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只有诚信待人,别人才会诚信对你。生命之舟,一半风雨,一半阳光,让我们扬起诚信之帆去远航;人生之路,一段坎坷,一段辉煌,让我们心怀感恩之念去开拓。

最后,祝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永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5日

致2020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附件.doc

设计维护:永城职业学院网络中心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   邮编:47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