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及在校学生续贷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请通知你系贷款学生登陆本人贷款账户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学生离校后,高校资助中心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二、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系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省资助中心修改(各系将电子档报至洪老师即可);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我中心(各系将电子档报至洪老师即可),待汇总后交由开总行统一进行修改。
三、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
上报修改错误信息时间定为5月15日至5月19日,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高校认真核对修改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现象应及时反馈,除此之外,省资助中心将不再进行修改。
四、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申贷工作
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系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在6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系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
详情请参阅http://www.haedu.net.cn/news/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