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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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各系部:

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9〕22号)要求,从今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全部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时间

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信息采集工作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二、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对象为中专三年级毕业生(含2016级五年制学生)。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材料报送时间

5月31日将《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及学生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送至A1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yczyxyzzzx@163.com。

四、预申请结果使用

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详细申请方法随永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公开信》下发),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无须任何单位盖章),携带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赴户籍所在县级资助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积极做好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保质保量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附件: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

2019年5月8日

附件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

系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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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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